NBA球队超帽方式之交易特例及球员交易否决权解析
在常规情形下,NBA各队在进行球员交易或与自由球员签订合同时,其薪资总额不得超过球队设定的薪资上限,然而,存在一种普遍采用的“突破薪资上限”手段,即通过运用交易特例来实现这一目标。
交易特例的几种情况:
一:
除了先签后换的规则外,交易中的特殊案例不得应用于自由球员市场,其用途仅限于与其他球队进行球员的互换。所谓的先签后换,是指原球队因薪资上限限制而无法直接签约,需借助另一支球队先与球员签约,再完成球员的转会交易。
二:
交易特例只能单独使用。
三:
在工资帽限制之下的球队即便在完成交易后薪资总额超出工资帽,也无法享受任何交易特例。
并非所有球员都能被球队进行转会,其中一些球员享有所谓的“交易否决权”。
若一名球员在NBA赛场拼搏八个赛季,且其中至少四个赛季效力于同一支球队,该队便有权在球员合同中附加一项交易否决条款。此条款旨在保障球员权益,使其有权拒绝被球队进行交易。
还可以拒绝球队交易的情况有两种:
该球员在一年后将享有鸟权,若其被转手,其鸟权将自动丧失。为确保球员权益不受损害,球队在交易前必须征得球员的明确同意。
部分合同在最后一年给予球员或球队选择权,一旦球员成为自由身,其他球队可提供合同,若原球队选择与合同相符,便能够保留该球员。
禁止交易的一些情况:
每个赛季的第十四个星期四标志着NBA交易的截止时点,此时各支球队必须完成交易。自该截止日期之后,球队便只能等待赛季结束后的休赛期来执行交易。有一种例外情况,那就是季后赛的队伍可以在季后赛交易期间,引进那些未能进入季后赛名单的球员。
签下自由球员后,3个月内无法将其交易。
在执行多对一交易之后,获得“多”方的队伍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不得将此球员作为多换一交易的筹码。他们只能独立地处理这名球员的交易事宜。
鸟权续约的球员无法在3个月内进行交易。
签下的新秀一个月内无法交易。
老将条款签约的球员一年内无法交易。
球队交易不能使人数超过15。